主承销商自主配售权
据上述上海投行负责人透露:“监管层此前几年里一直在讨论主承销商自主配售权问题,目前已经比较成熟,随时都有可能推出。”
所谓主承销自主配售权,是指主承销商可以自主选择网下询价机构进行配售。据记者了解,目前网下配售过程中,任何具备资格的询价机构均可以参与报价,主承销商只是可以自主推荐部分询价机构。
“赋予主承销商自主配售权是一种市场化的必然选择,这在海外市场已经实现,通过这种制度安排,主承销商可以形成一个稳定的询价机构群体,兼顾发行人和机构客户双方利益,最终令发行定价回归合理水平。”西北某券商副总裁认为。
上述上海投行负责人亦认为:“在目前的制度下,主承销商只会考虑发行人的利益,因此会拼命做高定价以获取最大的超募利益。但如果拥有自主配售权,则会考虑到询价机构客户的利益。在此情况下,新股破发的可能性就会大幅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