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借条有法律效力妻子不用共同还款
就此事,渝北龙塔律师事务所朱秭丞律师认为,王峰向父亲借钱买房,父子俩一式两份的借条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虽然债务人王峰手中的借条已经被撕毁,但作为债权人的王父手中的借条,可以作为儿子借款的依据。
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由于王峰借钱和买房都属于婚前行为,房屋户名也只有王峰一个人的名字,因此该住房也应被界定为男方的婚前财产,并未纳入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刘琳如果不愿意,可不用共同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