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易导致失信的N个细节
为了一时的面子就满口答应。
一个团体或机构中所发生的冲突,往往是因为面子问题引起的。东方文化中讲究面子,甚至等同于礼节,很多人甚至会为了面子答应“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可能一时挽回了面子,却制造了更大的丢面子可能性。
承诺时没有设立前提条件
很多事情的实现,都是在一定条件之下才有效,无论道德尺度、商业合作或是人际交往,设置前提条件(或称界线)作为保证,可以避免“失信”,否则由于彼此之间的不同理解造成误解甚至不被信任。
对困难估计不足
不要轻易许诺。有些人喜欢顺口答应别人事情,对能否完成的情况缺乏分析和判断。事后,由于情况变化,或本身判断错误,以致发生执行上的困难,就成了“开空头支票”,失信于人。此时,惟一的解决之道即是道歉。
朝令夕改,自毁其誉。
信誉比他的能力更重要——有能力但没信誉的人,就无法承担更重大的责任。从心理学上分析,守信的重要性在于它关系到期望。管理学家帕金森说,关系到一个未来前途的许诺是一件极为严肃的事情,它将在多年中被一字一句地牢牢记住。
对信用承诺没有跟踪管理
不仅要牢记你曾说过的话,更要时时关注事情的进展。有时,诚信是一连串的事件,众多“诈捐门”、“伪捐门”,未必是企业有意为之,而是承诺做出后,后续机制不完善。信誉是是一种无形的财富。反过来,也可能变成巨大的成本。
急功近利,信用基础不牢靠
松下幸之助说过:“想要使下属相信自己,并非一朝一夕所能做到的。你必须经过一段漫长的时间,兑现所承诺的每一件事,诚心诚意地做事” 信用是长期培养、小心维护而来,一天建不成罗马,也变不成一个有信用的人。
秉承中庸之道
我们不喜欢直接的职责,偏向于含蓄的表达。然而在今天,必须从法治角度加大对造假、欺骗行为的处罚,按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造假者进行一致的法律制裁。如果对造假还是沿袭过去的中庸之道,不诚信之风不会自动停止。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至今,方舟子之类的人物还被称为“炒作、想出名”,他们所作的行为对公众有利却得不到公众的保护,是旧有教育模式的缺陷。社会上大多数的人都是一定范围内的“弱势群体”,失信行为的另一面是伤害,保护别人就意味着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