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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东辉:国美经典一役 陈晓赢之有理
http://rich.online.sh.cn 2010-10-08 09:50 [来源]:证券市场

  国美纷争本周终于尘埃落定,结果陈晓险胜。这个结果连一些媒体也略感意外,这是因为众多表象迷惑了很多人,如机构投资者三缄其口不表态,甚至连陈晓的同盟军贝恩资本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夕也态度暧昧,而媒体在股东大会现场采访的散户投资者多数挺黄,媒体上的一些专栏作者则从伦理道德角度认为陈晓所为违背了职业经理人的操守,网上帖子更是同情黄光裕者居多,所有这些表象给人的感觉是黄光裕哀兵必胜。

  然而事实再一次证明,表象未必能客观反映本质,剔除黄光裕和陈晓阵营本身的股权,绝大多数投资者并没有被表象迷惑,毅然决然地选择了陈晓。表面看最终的表决结果双方只差了3个百分点,陈晓是险胜,实际上却是黄光裕惨败,因为几乎没有机构投资者支持黄光裕。

  苏宁赶超国美乃黄光裕之过

  国美之争,旁观者的态度可谓一波三折,很多人发表的观点也似是而非。但为什么大多数机构投资者不受舆情变化的影响而坚定支持陈晓呢?这是因为机构投资者对国美如何度过危机感同身受,刻骨铭心,而那些貌似公正的旁观者对此没有切身的体会,夸夸其谈而不得要领。

  黄光裕是国美的创始人,创业阶段很成功,但不等于他就是国美最合适的经理人。黄光裕锒铛入狱的事实证明,他已经不适合继续掌管国美。当他作奸犯科时,他有没有考虑过国美的未来呢?显然没有,那个时候他为了追求一己私欲,把国美其他股东和员工的利益抛在了脑后,客观上将国美推到了最险恶的境地。现在有不少人指责陈晓在主政国美时被苏宁赶超,却忘了一个最基本的事实:当黄光裕违法犯罪时,国美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危机之中,不仅有银行收紧信贷,还有供货商的断供和追款,这个时候不要说跟苏宁竞争,公司本身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有人质疑陈晓的能力,认为他创建永乐没有黄光裕创建国美那么成功,凭什么就能经营好规模更大的国美呢?可是陈晓带领国美化解了有史以来的最大危机,说明他是称职的。

  很多人现在轻飘飘地诟病陈晓引进贝恩资本时接受了过于苛刻的附加条件,却不想想那个时候正是国美灾难深重的时候,国美的未来会怎样,很多人都为之捏一把汗,贝恩资本的进入实际上也冒了很大的风险。一些人根据现在贝恩资本获得巨大资本利得的事实来推论当初的是非,这显然没有实事求是。看人挑担不吃力,一般人在那个时候恐怕早就乱了阵脚,陈晓能够找到贝恩资本实现再融资是他的本事,即使到现在,也没听说当时还有什么别的选择,或者说黄光裕阵营曾经提出过其他拯救国美的方案。事实就是陈晓保住了国美,而贝恩资本赚到了风险收益,双赢。

  据理力争职业经理人的尊严

  陈晓与黄光裕对决并没有违反职业经理人的操守,而是捍卫了职业经理人的尊严。陈晓创建的永乐当年被国美并购,陈晓没有拂袖而去,而是选择了与黄光裕合作,继续留在并购后的国美,从一个老板降为职业经理人,变身打工仔。相信陈晓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这需要很大的勇气,说明陈晓很不简单。

  平心而论,陈晓转变角色后是尽心尽力的,但这不等于就必须惟黄光裕的马首是瞻。国美是一家上市公司,并不是黄光裕一个人的,陈晓作为职业经理人还需要对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员工负责。黄光裕曾经持有国美70%的股份,处于绝对控股地位,那个时候任何人都无法与之抗衡。但当他不断减持套现直到只有35%的股份时,还要想像以前那样为所欲为,既要钱又要权,显然也是一种角色错位。这个时候陈晓当然不能唯黄光裕之命是从,因为还有另外65%的股东利益也需要维护。陈晓已不能视为是黄光裕个人任命的经理人,而是受命于全体股东的委托。

  职业经理人有自己的尊严,也有自己的价值判断,对大股东的要求不能也不应该照单全收。本来陈晓的据理力争都是完全正当合理的,可是却因为黄光裕的锒铛入狱而使人产生了错觉,以为黄光裕是弱者,陈晓是趁人之危篡权夺位,理性被感情蒙蔽,最终是非错乱。

  陈晓的胜利或许只是暂时的,但意义却很伟大,证明了职业经理人对大股东的不合理要求完全可以据理抗争,得道多助。我们既要反对公司内部人控制,也要反对大股东一手遮天,而这一切都可以在法律的框架内得到公平的解决。国美一案因此永成经典。

[作者]:胡东辉 [选稿]: 贝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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