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大V “翻车”!“割韭菜”获利300多万 获刑4年10个月 罚金258万!
据上海浦东法院微信号消息,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简称“浦东法院”)对财经“大V”“割韭菜”获利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虚假广告罪三罪并罚,判处徐某有期徒刑4年10个月,并处罚金258万元。目前判决已生效。
金融大V“翻车”
据法院介绍,2019年,陈某(另案处理)等人在未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未取得期货期权经营资质的情况下,开设了某非法期货交易平台。为宣传推广,陈某找到了徐某——在某平台拥有400余万粉丝的财经“大V”。两人合谋后,约定由徐某利用自己的影响力为该软件引流,并收取佣金。
之后徐某便在平台上以发文、直播等形式进行推广,吸引粉丝通过上述非法平台进行期货投资交易。经审计,徐某涉及12个代理账户,涉案金额1600余万元,其本人合计收到250万余元。
本文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 责任编辑:杨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