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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将200万房子80元“卖”了,竟是为了逃避老父亲债务!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上述案例中,双方约定,王大爷将自己名下房屋赠与小王,小王承诺赡养王大爷。因此,王大爷与小王之间属于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关系。

    赠与的财产能要求返还吗?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法律尊重赠与人对自己财产处分的自由,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赋予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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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杨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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