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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3万拆迁款惹祸!杭州老夫妇被孙子告了,不仅没地方住还要倒贴20万?



  法院认为,邵飞及其父母在村里已享受一处宅基地,约定案涉房屋过户给邵飞违反“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该约定无效,但不影响两份协议书中其余内容的效力认定,案涉房屋的权益应属于邵飞。

  因此,安置补偿款中除涉及到以安置人口为计算依据的补偿项目外,其余利益应当归属于邵飞所有。

  根据法院向当地撤村建居指挥部工作人员的了解,货币安置奖励36.6万余元应当归属于被安置人员,房租补贴、临时过渡费、搬家补贴费是以安置人口为标准计算的,也应属邵老夫妻所有,约2.4万元,共计39万余元。

  据此,法院判决邵老夫妻应赔偿邵飞各项损失共计354万余元。

  之后,邵飞又再次起诉,要求邵老夫妻支付拆迁款利息,法院判决老人向孙子支付67余万元。

  老人因拆迁反而要“倒贴”20余万元,生活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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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财网 作者: 责任编辑:杨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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