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证“不合格”,私募客户“挑战”千亿机构和银行,诉求:请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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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仓浮亏,状告卖方
过去两年,不少投资者投资的理财产品回撤明显,想办法向管理人要求“退货”的,也不少见。但如下文投资者这样“行动”的确实是凤毛麟角。
2021年,投资者孔某某耗资50万买了大牌股票私募的产品。
事与愿违,A股指数行情不在,诸多股票基金表现不佳,这位投资者的基金持仓也出现浮亏。
与多数投资者的“操作”不同,孔某某没有选择在净值低点补仓,也不愿意认亏离场,他转身将代销机构告上法庭。
而他给出的证据颇有些“奇葩”:孔某某举证他本人申购私募产品前提供的收入证明“存在问题”,而代销银行未尽责核实,因此其本人不符合投资资格,银行应该赔偿其“投资损失”。
这位投资者赢了这场官司吗?
买入龙头私募产品
2021年4月28日,投资者孔某某在兴业银行某支行购买其代销的“外贸信托-全意通宝(进取)-淡水泉平衡7期N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称“淡水泉平衡产品”)。
本文来源:中财网 作者: 责任编辑:杨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