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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烟火气的需要,上海新版市容环卫条例不再全面禁止“路边摊”

    9月22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新版《条例》立足城乡一体,将农村市容环境卫生纳入适用范围,更加注重精准施策,体现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阎锐介绍,市容环境卫生是展示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和城市治理水平的重要窗口,也是城市软实力和市民文明程度的直观体现。新版《条例》对于禁止性规范,要求合理平衡禁止范围,避免简单化“一禁了之”。

    比如说,对散发商业性宣传品的行为,以前是全面禁止,如今修改为在主要道路、景观区域、商业集中区域、交通集散点、轨道交通站点以及市绿化市容部门确定的其他公共场所进行禁止,即仅在重点区域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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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 责任编辑:杨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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