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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顾直播、基金直播要凉?两部门最新发布 这类直播需执业资质 影响多大?



  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去年11月底,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也曾向券商下发过《机构监管通报》,对券商基金与大V合作直播作出了一些规定与要求。

  为督促各证券公司依法合规展业,监管通报中提出了三方面监管要求:“大V”引流开户给奖励不符合监管规定,证券公司不得开展相关合作;证券公司组织工作人员公开发表言论应符合规范要求;证券公司应强化组织外部人士发表评论的管理。

  对于证券公司组织工作人员公开发表言论,除了禁止以直播的方式开展投资品种选择、投资组合推介等荐股行为,该监管通知也要求,证券公司工作人员通过网络直播等形式发表评论,应当保持客观、专业态度,主要聚焦经济形势分析、市场变动情况点评、经济数据解读等宏观层面。

  在具体操作层面,证券公司工作人员通过网络直播等形式发表评论,要确保信息来源合法合规、研究方法专业审慎;坚守专业形象,不得使用低俗、夸大、诱导性、煽动性标题或者用语,不得通过着奇装异服、在特殊地点直播等方式博人眼球,不得盲目跟风炒作、人云亦云,一味追逐市场热点、吸引眼球。

  此外,对有关公开言论可能对市场产生的影响进行审慎评估,自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防止诱导、渲染极端情绪;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引导市场树立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促进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表示,一方面鼓励支持“专业人士,通过专业方式,说专业的话”,为首席经济学家专业发声创造更好的环境;另一方面严厉打击借直播之名,行违规之实的行为,维护行业发展的良好生态。如果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将依法采取监管措施,严厉追究相关违规机构和个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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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券商中国 作者: 责任编辑:杨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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