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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业主:店铺因疫情关了两个月,我的租金能减免吗?


  
  那么,未支付租金的租户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依法解除合同?朱律师特别提醒,双方合同解除应当符合法定或者约定的条件,《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新冠肺炎疫情作为不可抗力的一种,只有其达到致使房屋租赁合同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况下才具备法定解除的条件,新冠肺炎疫情静态管理防疫政策作为一种阶段性的措施,尚且难以达到租赁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程度,商铺或租户以此为由主张解除合同将面临败诉风险。未支付租金的租户仅以疫情静态管理为由解除合同将构成单方解约,需承担支付违约金的风险。

  朱律师说,房屋租赁市场高度自由化和市场化,国有房屋和非国有房屋满足了不同承租人在地段、面积、租金、物业服务等方面的个性化需求,国有房屋和非国有房屋的优劣并不会因为是否享受“疫情大礼包”而出现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小租户应当将精力更多关注到租金支付、提前解除、腾房退租、装饰装修、恢复原状、违约责任等租赁合同本身上来。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沈先生系化名。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中.国.经.济.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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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作者: 责任编辑:杨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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