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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内鬼”转移储户2.5亿元存款 到底该谁担责?



  段女士告诉记者,他们为此进行过多次民事上诉,但被驳回了。而记者也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发现两起受害人起诉工行的储蓄合同纠纷,均法院被驳回再审申请。

  对此,南方财经法律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兼首席研究员卜祥瑞表示,驳回客户民事起诉不等于银行无责,是通常所言的“先刑后民”而已。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适用法律、适用的诉讼主体、裁判形式、适用阶段、适用的内容和目的等不尽相同。非常重要一点是法律后果不同。驳回起诉的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原告再次起诉的,如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诉讼主体不能就同一诉讼请求和事实向人民法院重新提出诉讼,若当事人仍坚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不予受理。

  对于梁建红的犯罪行为究竟是“盗窃”还是“职务侵占”,卜祥瑞指出,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换言之,犯罪嫌疑人盗窃的是客户的财产,不是银行财产。刑事判决犯罪嫌疑人退赃赔偿并无不妥。若确定犯罪嫌疑人是职务侵占罪,对当事人而言,可能更有利于未来损失追偿。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职务侵占罪是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退赔不能弥补损失的,被害人可以另案提起民事诉讼。”卜祥瑞表示。

  最后,卜祥瑞指出,在一定意义上说客户与银行都是受害人,都需要依法维权。客户能够相信高额年化收益,不仅仅是金融常识和教育问题。而银行更应该总结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刑事案件一审判决犯罪嫌疑人以盗窃罪等刑事犯罪赔偿当事人损失,也不等于当事人无法再以民事诉讼方式再寻法律救济。(每·日·经·济·新·闻)

□ .肖.世.清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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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 责任编辑:杨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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