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热线财经> 要闻

一块钱能买到上万播放量数据 流量造假灰产如何整治

  整治乱象 需各方主体多管齐下

  直播带货泡沫越吹越大,这些流量造假灰色产业该如何治理?

  事实上,法律已有明文规定,虚构视频点击量行为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所规制的“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游云庭指出,从法律责任的角度,在直播带货中,购买虚假流量的一方,首先对于其品牌方、赞助商构成了欺诈;其次对于平台上其他主播等内容提供者是一种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同时,这一行为破坏了直播平台的机制与生态,也违反了平台规定。

  有专家建议,鉴于直播带货不同于传统的网络销售模式,其涉及到的主体及法律关系更为复杂多样,甚至存在身份交叉、不同法律关系重叠的情况,建议各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既要明确监管职能划分,又要建立协同机制,共同织牢监管网络体系,打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闫怀志认为,专业造假机构通常是采用“业务推广”等方式游走在监管的灰色地带。而且很多造假机构利用了人工智能技术来模拟真实流量,让监管机构也真假难辨。这些虚假流量急功近利,短期内好像是营造出了一种欣欣向荣的繁荣假象,但最终受害的必将是所涉各方。

  2019年12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指出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生产者、平台不得开展流量造假。各方负有不同责任,尤其是监管方,既要督促行业自律,又不能完全依靠行业自律。

  “解决流量造假最重要的前提是建立和完善公平、公正、安全的网络空间环境。这就需要通过全空间、全平台、全产业链的综合治理,实现线上线下监管的无缝连接,加大对恶意流量造假黑色产业链的打击力度,为网络空间和网络经济营造一个真正健康的生态和未来。”闫怀志强调。

声明: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尽快与上海热线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相关处理。联系方式:shzixun@online.sh.cn

本文来源:中财网 作者: 责任编辑:杨宵敏

©1996- 上海热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许可证编号:31220180001 沪ICP备09025212号 沪网文[2017]6486-491号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09号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