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职工注意!这两大社会保险合并将实施!
两项保险合并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决定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加强工作部署,督促指导各统筹地区加快落实。
“五险”不会变“四险”
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合并实施,并非取消生育保险,而是和职工医保统一参保登记、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 不增加单位和个人缴费负担,参保人待遇不变,手续更加简化。
本文来源:上海本地宝 作者: 责任编辑:赵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