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纳”这四件事要记牢,很多人第一条就中招了
每当提及“社保缴纳”,
职场人总是问题多多,
尤其是遇到企业不缴、少缴,
却不知该如何面对。
别担心,小编为你解答!
记牢这4件事,我们拒绝套路!
问题一:试用期能不缴社保吗?
答:不能,建立劳动关系就应缴纳社保。
只要与单位的劳动关系成立,单位就应为职工缴纳社保。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本文来源:上海本地宝 作者: 责任编辑:郑彩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