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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纳”这四件事要记牢,很多人第一条就中招了

    

    每当提及“社保缴纳”,

    职场人总是问题多多,

    尤其是遇到企业不缴、少缴,

    却不知该如何面对。

    别担心,小编为你解答!

    记牢这4件事,我们拒绝套路!

    问题一:试用期能不缴社保吗?

    答:不能,建立劳动关系就应缴纳社保。

    只要与单位的劳动关系成立,单位就应为职工缴纳社保。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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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上海本地宝 作者: 责任编辑:郑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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