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贷利率下调?先别激动太早
利率市场化改革
此前在8月17日,央行发布公告称,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提高利率传导效率,推动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具体形成机制为,18家报价行于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前,以0.05个百分点(即5bp)为步长,向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提交报价,后者按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向0.05%的整数倍就近取整计算得出LPR,于当日9时30分公布,公众可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查询。
新机制的报价方式按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主要指MLF利率)加点形成。与原机制参考基准利率相比,市场化程度更高。
此后一周的8月25日,央行再发公告,就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形成方式进行改革。
公告称,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数值应符合全国和当地住房信贷政策要求,体现贷款风险状况,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
不过,虽然对于同一客户,加点数字在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但对于不同时间买房的客户来说,加点数额是会发生变化的。央行公告称,人民银行省一级分支机构应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确定辖区内首套和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并且,银行需结合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和信贷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加点数值。
此外,随着每个月LPR报价的变化,借款人的贷款利率是否会跟随变化呢?按照央行的公告,借款人可以和银行协商约定利率重定价周期。重定价周期最短为1年。利率重定价日,定价基准调整为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利率重定价周期及调整方式应在贷款合同中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