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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不裁员、少裁员企业 这项保险费可返还一半!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于每年4月1日-12月31日,申请上年度参保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

  困难企业返还标准更高

  困难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标准更高。返还标准按本市上年度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企业上年度月均失业保险参保人数×6个月确定。

  申请条件包括:

  符合参保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条件;

  2018年第四季度企业进口额或出口额同比下降50%以上,或者利税总额同比下降50%以上;

  已与工会组织协商制定了稳定就业岗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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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杨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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