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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买走小区1000个车位降价卖 业主为何不买账?

  一个小区的车位被一家车位商业运营公司买走1000个,然后称降价出售给业主,然而小区不少业主并不买账,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业主:

  买车位要签转让协议

  两年后产权过户

  保利拉菲公馆小区位于西安凤城十路与未央路十字东侧,为南北两个小区,北区建成已久,业主入住率较高,南区新落成不久。

  “我们小区的1000个车位被一个公司买走了,现在正向小区业主销售呢。”业主杨女士介绍,小区的开发商称,此前曾出售过不少车位,但现在小区业主再想买车位,只能从西安易车位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手中买二手车位了。

  一名业主称,该运营公司在北区物业办二楼设立的车位销售部内挂着一份用木框装裱起来的开发商说明,内容显示已将1000个车位卖于该公司,业主与该公司签订协议购买车位等同于和开发商销售业主的同等的权利。但业主们了解到,运营公司是在没有拿到产权证的情况下出售这些车位的,说两年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现在只签《地下平面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和《地下平面车位产权过户补充协议》,要求业主全款支付12.8万元到13万多元,不少业主感觉不妥。

  该小区业主提供的两份协议显示,两协议约定业主与该车位运营公司之间的交易为使用权转让,待两年后办理产权并过户给业主,如果两年内因法律规定或政策原因出现变故,销售方不构成违约。

  不少业主担忧,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几乎全是对业主的限制,而销售方却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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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华商报 作者:佘晖 责任编辑:杨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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