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高薪”和“面子” 这些高管不惜用假学历忽悠险企
刚刚过去的2018年被称为“史上最严监管年”,70多家保险公司被监管层处罚。
《国际金融报》记者统计发现,2018年1月至12月,银保监会(含各地派出机构)一共开出行政处罚单1401张,罚款金额超过2亿元,涉及保险公司70余家,保险中介机构300余家。
从2018年银保监会及各地派出机构开出罚单的处罚项目来看,保险业的违规行为“五花八门”,提供虚假资料、虚列费用、欺骗投保人或保险公司及销售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成为最受诟病的几大原因。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上述原因外,还有多家保险机构在高管的选聘和任职上“翻了船”。比如,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高管任职、高管人员未取得监管部门的任职资格批复、临时负责人任职时间超过规定期限,甚至还有部分高管以欺骗手段获得任职资格。
那么,保险机构和高管违规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处罚之后是否会有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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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成本低
保险机构铤而走险
记者梳理发现,仅在2018年8月13日、14日两日内,就有2家保险机构因为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高管任职、高管人员未取得监管部门的任职资格批复、临时负责人实际任期超过规定期限而受到处罚。
本文来源:国际金融报 作者: 责任编辑:杨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