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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最后一个月 哪些人进了失信“黑名单”?

  加大重点领域失信惩戒力度

  针对法院执行、市场监管、进出口、交通运输、税收征管、统计、农民工权益、涉电力、慈善捐助、科研等重点领域的失信问题,有关部门通过机制化共享公示失信黑名单信息、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等,加大对重点领域失信问题的惩戒、警示和治理力度。

  失信被执行人:

  本月新增失信被执行人信息393654条,涉及失信主体327786个,其中法人及其他组织47177家,自然人280609人。本月退出失信被执行人主体235807个,其中法人及其他组织33876家,自然人201931人。依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有关部门将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限制补贴性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限制购买不动产及国有产权交易,限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限制融资等惩戒措施。

  工商吊销企业:

  本月新增工商吊销企业10890家,退出81957家。依据《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有关部门将对吊销企业负责人实施在法定期限内限制担任相关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限制从事相关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等惩戒措施。

  海关失信企业:

  本月新增海关失信企业241家,退出77家。依据《关于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有关部门将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在一定期限内依法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依法限制参与工程等招投标,暂停审批与失信企业相关的科技项目等惩戒措施。

  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

  本月新增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信息81条,涉及企业14家,自然人67人。依据《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有关部门将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实施依法严格道路运输市场准入、依法限制取得生产许可、依法依规限制获取政府补贴性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等惩戒措施。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本月新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企业949家,退出40家。依据《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2016版)》,有关部门将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依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依法依规限制政府性资金支持,限制出境等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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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 责任编辑:赵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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