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快结束了 不知道这几件事 你会亏一大笔钱!
今年未休带薪年假者或有“三倍工资”可以拿!
今年即将过去,你的带薪年休假休了吗?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带薪年休假标准为: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年休假由单位统筹安排。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但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也就是说,如果今年你符合休年休条件,却因工作需要未休年休假,单位需支付你一笔“三倍工资”。
但对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机关、事业单位已安排年休假,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或者请事假累计已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但不足20天的,工作人员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