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小区物业欠你一笔钱 这么多年你竟不知道...
除了广告之外,自动售水机、快递柜等经营性项目在很多物业小区普遍存在,这些项目同样能产生经营收益。但记者发现:公众对这些经营收益的归属,却并不清楚。
记者:广告收入的归属权应该是谁,您知道吗?
北京居民:肯定是物业。
记者:广告的这个收入应该是归谁来?
北京居民:这个无所谓,反正也没多少钱的事。
记者:广告费的收入是归谁所有?
北京居民:猜的是应该是归全体业主的。
法律专家指出:《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对小区内公共区域经营项目的性质和权益归属已经有明确界定。
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像电梯间,还有一些公共的部分,包括小区建筑物外墙面,从法律上面来讲应该是属于业主共有的共有部分,这些部分经营产生的收益也应该归业主所有。
记者调查:小区公共区域收益,业主享受到了么?
既然这笔钱从法律上来说归业主所有,那在实际中,业主是否享受到这笔收入带来的福利了呢?
在北京的一个住宅小区,记者看到楼栋大堂里,每个季度的财务收支报告都会进行公示,其中就包括小区停车位和广告位带来的收益。
北京某小区物业负责人张春雷:一部分是电梯广告位收入,大约在每年3.88万元,另一部分是场地租赁收入,大约在每年3.98万元,按10%提取代理服务费,其余部分则纳入物业服务资金,实际上也会用于公共区域建设。
北京某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王立云:业委会委托第三方审计公司对物业上一年度的账务情况进行审计,会在每年3月份左右由物业公司在全园区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