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热线财经> 要闻

643万元!中奖彩票成了碎纸 逾时不兑归入财政

2018-07-18 10:58:41

  也就说,彩票是谁买的,不是兑奖的“要件”!

  为什么孙先生手中的“碎片彩票”根据相关规定无法兑奖?《彩票管理条例》第25条规定,彩票中奖者应持中奖彩票兑奖。《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42条规定,“彩票因受损、玷污等原因导致无法正确识别的”不予兑奖。《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办法》第49条提到,“单注奖金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彩票兑奖后,应当将中奖彩票或者投注记录凭证的原件和奖金兑付登记表作为原始凭证,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规定的期限进行保管。”这是列入审计的内容之一。

  此外,根据《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办法》,在兑奖有效期内,彩票中奖者提出兑奖要求,需“经验证确认”。其验证是通过机器进行的,因为每张彩票都有特征码和加密信息,就算一张彩票表面完整,如果机器验证无法识别,还是不能兑奖。

  孙先生手中的“碎片彩票”损毁严重、残缺不全,无法正确识别彩票信息,无法确定孙先生即是中奖彩票持有人,按目前法规规定无法实现兑奖。根据《彩票管理条例》规定,这笔643万元的巨额奖金如在60天兑奖期内无人兑奖,将做为弃奖奖金纳入公益金。

  上海市福彩中心对孙先生的遭遇深表同情,如孙先生希望通过第三方权威机构鉴定或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权益,上海市福彩中心表示理解。

  上海市福彩中心也希望通过新民晚报提醒广大彩民,依照目前的法规规定,彩票需持票兑奖,请购彩者务必妥善保管彩票,以免错失兑奖机会。

声明: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尽快与上海热线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相关处理。联系方式:shzixun@online.sh.cn

本文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 责任编辑:赵瑜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条款 | 广告服务 | 站点地图 |
 许可证编号:3112006002 沪ICP备09025212号 沪网文[2014]0028-028号 营业执照信息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上海青年公益门户网站 放心搜
©1996- 上海热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09号 服务举报电话:52122211-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