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热线财经> 新商业

下月起,你公积金账户钱要变多了!

2018-06-08 08:00:20

  7月1日起

  月最高提取限额升至3000元

  按《通知》要求,自2018年10月1日(含)起,职工经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网签备案,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 最高月提取限额提高为3000元

  过渡期,网上网下

  提取额度不同

  为保持提取政策的延续性,2018年7月1日(含)至10月1日(不含)为政策过渡期,在该期间——

  经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网签备案的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 最高月提取限额提高为3000元

  未经租赁平台办理网签备案的,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仍为2000元

  另外,在《通知》施行前已办理的、正处于委托期内的租赁提取业务继续适用原规定,申请人在委托期内仍然可以按季提取住房公积金

  足不出户 方便办理租赁提取

  《通知》明确,办理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的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均通过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在线办理提取申请手续,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通过与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数据共享,实现信息的采集、比对和核验,免去——

  职工重复填写租赁信息

  提供租赁合同

  备案证明等纸质材料

  或至公积金网点柜面排队等候的烦恼

  使承租职工“足不出户”就能方便快捷办理租赁提取业务。

声明: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尽快与上海热线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相关处理。联系方式:shzixun@online.sh.cn

本文来源:新闻坊 作者:新闻坊 责任编辑:赵瑜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条款 | 广告服务 | 频道合作 | 站点地图 |
 许可证编号:3112006002 沪ICP备09025212号 沪网文[2014]0028-028号 营业执照信息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上海青年公益门户网站 放心搜
©1996- 上海热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09号 服务举报电话:52122211-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