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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风策略徐彪:三个思路选择国企改革的投资标的

  2、地方债务处理:国企股权划转成为新思路

  因此可以看到,即使18年7月末政治局会议正式确定了宽松取向,但对于地方债务和国企杠杆的问题并未放松。18年8月中央和国务院共同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办法》,以最高名义的方式明确了对隐性债务处置的态度;同月五部委发布《2018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纪要》,列举企业部门去杠杆的措施。

  目前上述中央对隐性债务处置要求的文件尚未公开全文,但从此前的政策和实际执行中我们可以大致看出隐性债务的处置思路。回溯到2014年9月,国发43号文《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可以视作本轮全面整治地方政府债务的起始和顶层文件,此后中央、国务院以及部委、地方出台的相关文件也基本遵循了“堵疏结合”的治理原则。

  总结来说,对于地方政府债务的处置主要包括限制新增、规范用途、化解存量及预警、问责等几方面工作。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存量的化解目前主要的做法是发现地方政府债券置换。根据《中国金融稳定报告》,截至2017年底,全国地方政府累计发行置换债券10.9万亿元,wind统计显示,2018年新增的置换债券规模为1.99万亿。由于地方政府存量债务总规模锁定为2014年底的余额数(大约14万亿),随着置换工作的推进以及地方政府自行化解部分存量债务,目前进一步置换的空间已经明显缩窄。

  在此基础上,今年以来国开行开始更加积极参与到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的工作中,主要的做法是提供低息贷款进行置换。但目前来看,国开行的参与体量对于整个地方债务问题而言还远远不够。

  而另一方面,为了纾困中小企业、同时在外部贸易风险之下发力内需,去年以来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措施(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社保费率等),进一步加大了财政压力,因此在控制债务的同时,迫切需要一种更加有效的充实财政的方式,这个落脚点就在于国有企业的股权划转、增加分红等。 2017年11月,国务院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实际上是从分母端给出了地方债务风险化解的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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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分析师徐彪 作者:徐彪 责任编辑:杨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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