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金融支持“试验区”的可复制模式
在《意见》中可清晰看到,在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指导下,《意见》以“服务实体经济,便利跨境投资和贸易”为指导思想,坚持开放创新、先行先试。
在实施步骤和风险防范上,《意见》坚持以“风险可控、稳步推进,适时有序组织试点”为原则,对于《意见》的具体改革条款,“成熟一项、推动一项”,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有序进行。根据风险可控、稳步推进原则,央行将尽快制定相应细则后组织实施。
总体的大原则,央行细化为:一是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扩大金融对外开放,推动试验区在更高平台参与国际竞争;二是坚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着力推进人民币跨境使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利率市场化和外汇管理等领域改革试点;三是坚持风险可控、稳步推进,“成熟一项、推动一项”,适时有序组织试点。
至于监管,《意见》着重从宏观审慎管理的角度,制定了一系列风险防范措施,实施全过程风险管理。主要通过分账核算管理的方式,企业开立自由贸易账户,服务试验区企业的金融机构设立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满足区内主体更加广泛的涉外经济活动需求。
《意见》中提到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和央行的职责:上海市人民政府要建立试验区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对区内非金融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而央行,可根据形势判断,加强对试验区短期投机性资本流动的监管,直至采取临时性管制措施;加强与其他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保证信息的及时充分共享,另外央行将根据风险可控、稳步推进的原则,制定相应细则后组织实施,并做好与其他金融监管部门审慎管理要求的衔接。
央行称,通过金融支持举措,拓展区内实体经济的成长空间,培育其竞争实力,促进其在更高水平上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
通过上述举措,形成金融支持试验区实体经济发展和投资贸易便利化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业务及管理模式,助力试验区成为推进改革和提高开放性经济水平的“试验田”,发挥示范带动、服务全国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