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丸计划
毒丸计划是美国著名的并购律师马丁·利普顿1982年发明的,正式名称为“股权摊薄反收购措施”,最初的形式是目标公司向普通股股东发行优先股,一旦公司被收购,股东持有的优先股就可以转换为一定数额的收购方股票。常见的形式是:未经认可的一方收购了目标公司一大笔股份(一般是10%至20%的股份)时,毒丸计划就会启动,导致新股充斥市场。一旦被触发,其他所有的股东都有机会以低价买进新股。这样就大大地稀释了收购方的股权,继而使收购变得代价高昂,从而达到抵制收购的目的。
毒丸计划实例:
美国第九城市案例:美国东部时间2009年1月8日,第九城市宣布,为保护九城及其股东的利益,该公司董事会决定实施一项股东权益计划。在2009年1月22日营业结束后,每一份第九城市已发行普通股将被授予一份权益,该权益将附属于九城已发行股份上。当某一个人或团体(即收购人)拥有九城不少于15%有投票权的股份(触发事件)时,该权益方能被行使。
触发事件发生后,除收购人外的股东,可以以股东权益计划中设定的行权价格购买价值为行权价格两倍的股权。除非被九城中止,或在到期前被九城赎回权益,此项股东权益计划直至2019年1月8日前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