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IPO市场化改革以来,新股发行“三高”问题即如影随行。从监管层到投资者,从政策重心到舆论焦点,多轮IPO改革关注的重点主要集中于新股“三高”问题。笔者认为,新股改革的终极目标决不是“三高”问题的解决,而是促进一、二级市场的协调发展,建设两个市场共赢的资本市场。
本轮IPO新政同样在 “三高”问题上浓墨重彩,给予了一如既往的强烈关注,推出了一系列措施来解决“三高”问题。但是,A股市场特有的股价结构,很容易使IPO市场化改革陷入困境,新股的“三高”阴影在现有的背景下无法化解。
“三高”根源在股价结构
目前的上市主力民营企业大部分是中小市值的新兴产业公司,以在创业板、中小板和酝酿成立的沪市战略新兴产业板挂牌上市为主。创业板与中小板存量股票市盈率的高企,使后来者比样学样也同时获得高估值。
不管是25%市盈率红线还是本轮新政不允许超出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的规定,新股发行市盈率都被存量老股带动而居高不下。监管层多年来与新股“三高”斗智斗勇,不遗余力防控炒新,甚至精心设计行政干预色彩浓厚、导致市场低效的首日上市规则,真实演绎了现代金融版的堂吉诃德勇斗风车故事。
与这一现象形成鲜明反差的是,沪市上市新股如陕西煤业等并未获得估值溢价,上市后也未得到资金炒作。这也从反面佐证了新股发行价格的“三高”源于二级市场中小流通市值股票的较高溢价,新股“三高”的根源是股价结构的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