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药被罚30万元
依据上述认定的违法违规行为,江苏省证监局作出处罚决定,其中南京医药被警告处分且被罚30万元,时任南京医药董事长周耀平、副总裁兼董秘何金耿均被警告的同时罚款4万元,时任南京医药总裁梁玉堂被警告同时亦被罚款3万元。
王智斌表示,按照《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南京医药的上述行为已经属于虚假陈述,南京医药失去对两个重要子公司的控制权后,根据会计准则,该两个子公司将无法与南京医药合并报表,南京医药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会因此受到重大影响,中小投资者对此应有权发表意见并享有知情权,而南京医药并未召集股东大会审议该等事项,对相关信息也未进行及时披露,已严重侵犯了投资者的合法股东权益,根据《证券法》第69条之规定,投资者有权要求南京医药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目前杰赛律师事务所已开始集体诉讼的征集工作,已有数位股民主动跟他们联系跟进,目前正在办理相关手续。他表示,凡是2011年10月17日之后买入南京医药股票并且至2012年3月6日未全部清仓的受损投资者,均可联系他们进行索赔。
王智斌表示,由于证监会对南京医药的违法违规行为已作出认定,因此,对投资损失如何界定,股民的损失中哪部分和南京医药的虚假陈述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系统风险如何扣除等会是法庭辩论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