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丹·哈里森成为谷歌公司(Google)的收购与并购负责人。但实际上,从2001年起,他就直在帮助谷歌进行收购。当时,谷歌抢购了互联网新闻组服务网站Deja News。这是这家公司的第一笔收购交易。
哈里森原先是Wilson Sonsini Goodrich &Rosati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2005年加入谷歌。十年来,他一直负责谷歌并购交易的法律事务。后来,他的前任、戴维·劳威被调任到谷歌旗下的一家投资机构担任负责人,哈里森便接管了有关商业事宜。在哈里森的领导下,谷歌公司加快了并购的步伐,先后收购了导航应用Waze;智能家用设备制造商Nest;人工智能初创公司DeepMind Technologies;以及多家机器人公司。
担任谷歌企业发展副总裁后,哈里森首次接受媒体采访。他对《财富》杂志(Fortune)谈到了公司CEO拉里·佩奇对收购的看法。
《财富》杂志:拉里·佩奇似乎希望通过更激进的并购将谷歌推向新的方向。
哈里森:拉里确实希望积极参与到前景广阔的领域,在这些领域我们可以用到探索式思维。
过去一年,谷歌的许多交易都进入了半公开的实验室Google X。谷歌在这里策划自己最先进的项目。拉里给过你怎样的授权?
谷歌的Google X项目并没有新产品领域那么多。我得到的最高授权就是,寻找一些正在致力于解决重大问题的、有意思的公司。
我们的收购通常分成三个领域。首先,我们会寻找专注于人才与技术的小型交易。其次,我们所关注的领域是,我们认为它拥有我们希望在一款产品中实现的核心功能,通过收购公司,可以让这款产品更完满。第三个领域也与公司的核心业务有关。一旦我们认为需要进入一个领域,但必须迅速实现规模化,我们就会进行第三种收购。
从2007年以来,我们一直在坚持这个原则。今年,我又增加了拉里的另外一个要求。他希望参与一些大项目,(为谷歌)增加新的产品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