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
据了解,小王承认接待过陈老太等人,但自称去年3月就已从公司辞职。小王说,他当时在公司负责融资业务,模式大概为:客户在公司的加盟商家每消费1万元,公司每天就可返还88元利息给客户,600天内客户可领回共约为5.28万元的资金(包括1万元本金)。但在实际操作上又已“变味”,客户不需要实际消费,只需转账汇款后就可领取高额利息。
小王表示,当时公司先找了一些有经验的人负责经营,然后由他们再发展下线和区域代理。“去年我辞职时福州地区联盟商家已经超过100家,全省客户会员估计超过1万名。”但小王表示并不清楚参与融资的客户数量和总金额。小王说,他家人也是这项“理财”的受害者,他们仍有近40万元本金无法拿回。
据了解,小王所说的“消费返利”是近年网络流行的一种营销模式。一些购物网站称,购买商品者可得到高额返利。在暴利的诱惑下,虚假消费成为普遍现象。
去年5月,福州“百分百商城”网站崩盘,该网站此前采取区域代理的模式发展“下线”,壮大会员队伍,吸金无数;去年6月,厦门“易联盟”购物网突然倒闭,该网站曾先后吸纳了上亿元人民币资金。省经贸委表示,一些网站打着“电子商务模式创新”的旗号,以“高额返利”为诱饵,行网络传销、商业欺诈之实。
律师说法
银行利率的4倍是极限
福建方圆统一律师事务所王建徽律师表示,不合法的投资项目虽然形式多样,但都是以高回报为诱饵吸引市民特别是一些老年人参与。“陈老太遇到的‘理财’项目没有明确的投资标的,靠下线发展客户投资,属于‘传销’性质。”
据了解,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否则就属于高利贷,且超出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何况陈老太的这种投资还不属于民间借贷,且没有合同协议约定投资期限和收益,汇款转账账户还是个人账户,这些都存在着问题。”王律师建议,今后市民如有遇到类似的高回报投资项目一定要擦亮眼睛,谨慎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