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北京市民在房屋中介处查看二手房信息。新华社发
【核心提示】昨就落实“国五条”再发通知,明确以贷款差别化保障中低收入者住房需求
为落实北京“国五条”调控细则,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天发布《关于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差别化政策的通知》,明确从2013年4月8日起根据职工住房和收入情况对贷款实行差别化政策,以更好地解决中低收入职工基本住房需求。
北京楼市调控步步升级
3月30日 “京十九条”发布
北京市政府出台地方细则,最具杀伤力的条款是:成年单身人士禁购第二套住房;3月31日起,个人转让住房严格按所得20%征收个税。
4月1日 20%个税细则落地
北京市地税部门出台20%个税征收细则和相关政策解读,明确了五种住房的原值,并再次重申满五年唯一住房可免税。
4月7日公积金贷款门槛提高
北京规定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70%。无房但有1笔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或1条购房提取记录的,仍执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的政策。
买首套90平米以下自住房,贷款最高额可上浮
就职工住房情况,《通知》要求,购买首套90平方米以下自住住房的,根据个人信用等级,贷款最高额度上浮不超过30%;购买90平方米以上非政策性住房和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不再上浮,且不超过80万元;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职工,贷款额度不受月收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