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说:这不是抑制房价,但是对刚需民众却有些打击,有一个方法我也是听别人说的国外执行的,我感觉蛮好,又不伤老百姓又能制制哪些炒房的,就是一个人如果有二套以上的房子,每年要为多出的这几套房子缴纳一定数额的税费让他们不能长时间的把房子空在哪里,让他们养不起房子,如果有这条规则,每年要缴纳几十万的税费,谁还敢拥有那么多套房子,把房子留给更需要它们的人去把,这是生活必需品,是结婚几大件中最重要的一件物品,他不能是商品!
唐小姐说:我自己做房产中介的,最不希望就是看到这种情况了,一个政策下来,“未见其利,先见其害!”真为我还没交税的客户担心!一个政策下来,眼见买房者为之疯狂,某客户埋怨“现在的人买房太疯狂了,好像买条青菜那么随便了!”唉!没办法,再不赶的话就会无缘无故多几万到几十万的成本了!我看着很多问题房都趁机跑出来浑水摸鱼了——有查封已久但未解封的,有继承后转卖打高额税的,有一房多卖的,有欠高利贷的,有已夫妻反目而分身家卖的。。。。。。形形式式都有,可害苦了买房的和我们做中介的,跑了几天房管才发现白跑了!
杨先生倒也给出了自己的建议:像上海这样的大城市,确实应该严格为单身人士只能持有一套房产,不过已婚家庭出于老人和孩子的需要可以以户为单位持有2套房产,2线城市以户为单位放宽到可以持有3套 ,三线四线就不限制了。现在只限制单身不能新购买第二套 ,那之前很多单身有十几套的的人就太赚了 而且也太多空子可以钻 ,比如假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