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 女生开学前坠亡 谭咏麟生日情人母子扶正 地铁票价最低0.9元? 陈冠希发柏芝被虐片 香港女高管上海被乱刀砍死 吉祥航空抢道机长或涉刑责 沪高校新生开学账单破万 最大中文色情网被毁 Hold住姐踢馆 电力营业厅抄表员被捅亡 人民公园相亲角人潮汹涌 中国第1美女空姐:张瀚 吉祥航空被指谎报油量 机场女沪地铁内换装 2号线免费送衣引疯抢
当前位置: 财经频道> 消费理财
【浏览字号:
生儿生女都是建设银行 婚姻法新解气坏丈母娘?
http://rich.online.sh.cn 2011-08-31 08:27 [来源]:新民晚报

  首先,哪个房客不交租?不交租的就不是房客,向来交织纠缠的夫妻关系怎么可能因为一条法规,突然一下子就变得这么简单明了了?倘若真是这样,也不存在“清官难断家务事”的问题了,倒也清爽干净。

  其次,新司法解释的焦点只是婚前购置的房产。不仅在新解释出台前,即使在新《婚姻法》制定前,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对双方婚前婚后财产进行分割。如果一方不想自己独立购买的房子将来被前妻或者前夫分去一半,完全可以书面约定,并非有了新司法解释,另一方才会面临人“房”两空的危机。所以,突如其来的恐慌完全没有必要。

  而且,如今的舆论太一边倒,在浮躁的声浪中,人们便容易失去理性,不能冷静看待问题。其实,新司法解释根本不存在对妇女权益的漠视。先撇开男女平等的大道理不讲,但从法律本身而言,就算抢不到老公婚前买的房子,老公婚后赚的钱可也都是离婚时可供分割的共同财产呀。说句难听的,老公赚的每分钱,都有五厘是替将来可能变成“前妻”的老婆赚的。

  这样一想,就算没了房子,也没什么可太过担心的吧?除非你嫁了一个赚的不够自己花的败家子。这样的人,就算有婚房,也不是好对象,索性不嫁便罢。

[选稿]: 龚怡伟
爆料电话:52122211  给热线提意见
复制地址
浏览器限制,请复制输入框中链接和标题给好友、论坛或博客。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 隐私条款 | 广告服务 | 频道合作 | 站点地图 | 客户服务
 沪ICP备09025212号 沪网文[2010]0587-035 营业执照信息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平台 上海青年公益门户网站
©1996-2011 上海热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