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开出三剂药方
审计署认为,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形成有其历史的、客观的原因,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也发挥了一定积极作用,但在债务举借、管理和使用中出现一些问题,有的地方还存在较大风险隐患,应当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存量债务,严格控制新增债务,防范和化解可能出现的风险。
为此,审计署提出三点建议:一是按照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区别不同情况积极稳妥地处理存量债务。二是继续推进融资平台公司的清理规范,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规担保行为。三是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实施全口径监管和动态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