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启动的楼市“二次调控”新政提出将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国庆过后,关于房产税的各种风声频传。
10月17日,在香港举办的“穗港高端不动产投资峰会暨侨鑫·汇景新城香港发布盛典”上,中国著名金融证券专家、复旦大学金融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谢百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争议众多,但上海房产税仍非常有可能从2011年1月1日就开始征收,可能按新出台的第四套方案实施。
尽管争议非常多,但房产税离我们已不远。谢百三指出,房产税和物业税不同,物业税需经全国人大代表讨论通过才能征收,但房产税不是新税种,可以随时征收。据其从财政部和国税总局等单位收到的消息,房产税一定会开征,而且极有可能从2011年1月1日开始征收,上海将是第一个试点城市。
与谢百三相呼应的是,10月17日的《中国经营报》也登出消息,称财政部、国税总局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启动了房产税相关行政规章和文件的会签工作,相关方案正在征取各部门意见,离正式下文已不远。
据谢百三介绍,关于房产税的征收办法,之前盛传的有三套方案,第一套方案是对一家拥有的第一套住房不征税,第二、三套以上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