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夫妇居家俩月用水1023吨 水表故障还是另有隐情
律师说法:用水量太过离谱,自来水公司负有举证责任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用户生活用水,每月用10吨左右符合常理,但若出现每月用水1000余吨则超乎人们的认知,太离谱,这就存在3种可能性,一种是水表出现了问题,一种是管道漏水,还有一种是用户偷水。
赵良善表示,首先要排查的是水表是否存在问题,不妨业主和自来水公司共同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水表进行鉴定,如鉴定水表存在问题,那么自来水公司通过核算用户平时用水平均吨位数,多退少补。如鉴定水表不存在问题,又因自来水公司已排查过管道无漏水迹象,在此背景下,自来水公司负有举证责任,倘若自来水公司无法举证证实用户偷水的事实,则可推定用户无责任,水表显示1000余吨用水的责任由自来水公司承担。
本文来源:金融界 作者: 责任编辑:杨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