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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脸时代我们的个人隐私或财产安全吗?专家解读→

  中国科协“源新闻”专家库成员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从2012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决定开始,就提到了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合法性,正当性和必要性原则,这是个人信息采集和使用处理的一个最基本的叫九字原则。同时还有告知,比如说我去了一个场所,别人采集我的信息我完全不知道,不知情这不行。必须要事先告知,而且要征求个人的同意,包括使用目的、采集方式、保存的期限等等。第二个,如果我开始同意,我也允许他处理我的个人信息,但是我事后后悔了,这个在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中叫撤回同意,我撤回了。这个权力是交到被搜集的,我们个人手中的,既可以同意、可以授权,当然也可以拒绝、可以撤回。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正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草案提出,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应当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所收集的个人图像、个人身份特征信息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不得公开或者向他人提供;取得个人单独同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专业数据显示,到2022年,全球人脸识别市场规模将达75.95亿美元,约合508亿人民币。而在我国,截至今年10月14日,人脸识别相关企业已经突破1万家,预计到2024年市场规模将突破100亿元。如今人脸识别已在金融、教育、交通、政务、医疗等领域得到了深化应用,相信随着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相关行业规范、法律法规的健全,人脸识别会不仅更便捷,而且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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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百家号 作者: 责任编辑:杨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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