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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护理假”发了文为何没下文?听着美休着难

  前不久,内蒙古自治区公布最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提出独生子女每年可获20日陪护假。

  自2016年以来,河南、福建、广西等省(区、市)先后以地方立法或行政规章的形式明确了独生子女享有护理假权益。

  今年7月底,最早出台护理假的河南对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将独生子女护理假从原来的“不超过二十日”改为“不少于二十日”,力度之大被不少人点赞。

  但工人日报记者近期在河南多家企事业单位调查发现,该政策在河南实施两年多以来,由于缺乏激励与监督,能带薪享受护理假的职工并不多。

  发了文却没有下文

  所谓独生子女护理假,是指独生子女父母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给予独生子女照护的假期。记者梳理发现,自2016年河南首次出台护理假以来,目前先后已有包括福建、广西、湖北等多个省(区、市),以地方立法或行政规章的形式明确了护理假。

  而对于护理假的具体规定,各地有所不同。黑龙江省规定,独生子女的护理假每年累计20日,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10日;河南独生子女休护理假的前提是要求老人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各地出台的政策中,大多强调独生子女在享受护理假期间,不得扣减职工工资、津贴与奖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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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 责任编辑:杨霄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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