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年最重大变化 “计划生育”四个字从这里消失
难道,计划生育真的告别历史舞台了?
从“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到“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今年3月13日,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审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指出,“不再保留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3月17日,该方案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表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职责包括: 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
这是1981年以来,国务院组成部门中第一次没有“计划生育”名称。
从最早的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到如今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走过了37年。
1980年9月,全国人大五届三次会议明确提倡“只生育一个孩子”,不久,党中央向党员、团员发公开信进行提倡,这标志我国一孩政策正式出台并全面实施。
1981年,成立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1982年,党的十二大将计划生育定为基本国策。
2001年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通过,2002年施行。各地根据该法制定“双独二胎”政策,陆续在全国推开。
到了2013年,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时,其职责包括“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完善生育政策”。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2015年10月,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
但昨天(9月10日)发布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关于国家卫健委的主要职责中,有关计划生育的表述是这样的:
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被赋予重要职责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陆杰华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内设机构中名称层面,的确没有了计划生育字眼。但是新设的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还负责计划生育有关的业务。
方案显示,而新设立的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要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陆杰华表示,过去计划生育更多的是数量控制,而目前,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更重要的是对生育、家庭发展等方面的政策制定。并且,计划生育本身也有一些历史遗留问题需要解决,例如独生子女养老补助、失独家庭的扶助政策等问题,这都需要新设的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来妥善解决。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新生人口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出生人口1723万人,比2016年减少63万。人口出生率为12.43‰,比2016年下降了0.52‰。9月5日,国家统计局发布公告,将以今年11月1日为调查标准时点,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年度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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