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旭红:个税将成为下一步税制改革重点
财产性收入征税是否成为个税发展的趋势
根据OECD相关资料,有效地对财产性收入征税应该成为个税发展的趋势。目前,财产性收入的个税比重已呈现出上升的趋势。但是,对于财产性收入的征税法定税率不宜过高,因为征税的难度较大,并且避税的空间也不少。
从世界范围去看,不同类型的财产性收入征税的有效税率并不一致,以OECD的40个成员国的平均边际有效税率为例,最高的为不动产租赁收入,高达45%;最低的为养老金,几乎达到0;股息大约为30%;银行的资产处置大约为25%。因此,在资产的配置上税负差异较大,所以财产性收入的征税效率问题是个税征管的难点。
此外,对于不同类型的财产性收入,其得到的税收减免也是不一样的。例如对于家庭房产,世界各国均给予了一定的税收优惠,或者贷款利息减免。如美国的税改规定,“已有住房贷款的利息按现行税法抵扣,2018年开始,新置住房可抵扣贷款利息对应的住房购置贷款限额降为75万美元”。因此,从某种意义上鼓励了对于家庭房产的投资,税收上的差别待遇会促使投资者在不同类型财产的投资选择上产生差异。
但是,这同时也是一个两难抉择,从目前我国的民生关注去看,给予贷款利息的专项扣除对于老百姓而言是非常有利的,有助于其减轻税收负担。同时,由于利息可以扣除可能会进一步促进个人对于房产的投资,因此还需要综合考虑投资型房产与居住型房产的差异。
总体而言,我国的税制改革逐渐由间接税为中心转为完善直接税的体系,而个人所得税即将成为下一步的税制改革重点。因此,从全球视野去关注个人所得税的发展趋势,对于完善我国的税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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