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新规对银行理财影响几何
非标产品拉长期限
新规第十五条指出,为降低期限错配风险,金融机构应当强化资产管理产品久期管理,封闭式资产管理产品期限不得低于90天。资产管理产品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终止日不得晚于封闭式资产管理产品的到期日或者开放式资产管理产品的最近一次开放日。
其实,此前的新规征求意见稿中,就有相关规定,规定出台后,市场上陆续出现了一些“超长期”的理财产品,目前,此类产品的数量也在逐渐增加。数据显示,销售截止日期在5月8日至17日期间的封闭式银行理财产品中,期限大于1年的共有17只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在4.7%~5.6%。举例而言,这些产品中,中银平稳-智荟系列产品(五年期月分红)委托期达到1825天,南京银行珠联璧合(三年稳鑫1号保本)的期限为1092天,等等。
此外,在流动性问题上,此前征求意见稿在关于资管产品的抵押融资问题上,禁止持有人进行杠杆操作,而本次的正式版则只限制金融机构进行杠杆操作,但允许个人和企业金融资管产品质押融资。也就是说,放宽了个人对理财产品的质押、转让的要求,这也有利于提升产品的流动性。
在新规出台以后,银行顺应转型趋势,可能会加速发展货基产品。中金固收研究团队预测,银行理财凭借其渠道和流动性优势将大力发展类货基业务。尤其是其并不受公募货基的诸多限制,比如期限、资产类型和机构占比等。如果货基的机构免税、T+0赎回等优势不再,难免将遭遇银行理财类货基的冲击。不过,与此同时,银行货基产品不能进行成本估值、门槛一般为5万元则为其劣势。
声明: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尽快与上海热线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相关处理。联系方式:shzixun@online.sh.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