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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泽平:国地税合并 将极大减少企业办税成本

2018-03-19 09:38:46

  二、国税、地税合并的影响?

  国、地税合并降低了制度成本,包括:降低企业纳税成本、降低国地税之间的协调成本以提高税收征收效率、有利于税收征管统一维护各地区企业的公平竞争。税权包括税收立法权、征收管理权和收入归属权,国地税合并并未改变中央与地方的分级财政关系和财力格局。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明确“加强和优化政府财税职能,进一步理顺统一税制和分级财政的关系,夯实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国地税合并后,事实上有利于统一税制的执行,同时保持当前的分级财政关系。

  1、从纳税人的角度,极大减少企业的办税成本,这属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部长通道”表示: 从4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承诺清单上的办税事项100%实现“最多跑一次”和“全程网上办”从8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实现100%的办税服务厅一厅通办所有税收业务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好务、增强纳税人获得感。

  2、 地方财政数据造假的可能性下降。以前,地方税务局仅仅在业务上归属国家税务总局指导,但人事等由同级政府决定,所以地方政府为了政绩的需要,既有对地税、非税收入造假的动机,又有可能。当国地税合并后,征税权一定程度上收,财政税收数据造假的难度提高。去年爆出的内蒙、辽宁财政造假问题,一方面是政绩考核,另一方面与地方政府对地税部门的控制权有关。

  3、提高征管效率,避免国、地税之间的推诿扯皮,同时促进税收征管的全国统一性,平衡地区差异性。国、地税两套机构和系统,相互扯皮,协调成本高,“各人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地方政府为招商引资,提供优惠政策,在地税的执行上有较大差异,有松有紧,甚至“恶性竞争”,从全国看并未真正做到税制统一。不同地区的企业税收成本不一样,不利于公平竞争。

  4、税收征收管理权上收,但收入归属权未改变,中央和地方的财力格局并未发生改变。变化的只是征税权上收和征税机构,而非中央与地方的财力格局,地方政府的财力通过共享税比例向地方倾斜(增值税地方分享比例从25%提高到50%)而得到保证,确保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财政事权,就是指一级政府应当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职责和任务。支出责任,就是指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即“干多少事,给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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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微信公众号泽平宏观 作者:任泽平 罗志恒 责任编辑:杨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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