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个层次的50%,是要提供可支付住宅。可支付住宅是针对首次置业的年轻人,政府和开发商应当为他们提供买得起的房子。每个城市都应根据具体的物价水平、发展阶段推出足够的可支付住宅并制定稳定的指导价。政府要公开向社会承诺,每年的可支付住宅规划是什么,让大家做到 “未来有房,心中不慌”;同时提供长期稳定的首套房金融支持方案,为他们置业提供实惠。
第四个层次的30%,是完全市场化、较为高端的商品房,这部分需求现实存在,不必过度干预。
如果这个设想成立,那么政府租赁用房、保障用房的比例在20%;商品房仍然是房地产市场主流。而那部分完全“市场化”的商品房,很可能成为买房者竞逐的对象。
因为高端人才各大城市你抢我夺,恰恰这些“高端人才”对产品、配套、服务等品质要求更高。宁可“市场化”,也不要“廉租化”。就像香港明明有公租房,但还是那么多年轻人挤破脑袋在买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