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我的公号“光远看经济”发了一篇《房子10年内不准买卖?》的文章,对保定一宗要求“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10年内不得买卖”的土地进行了点评。
我在文章中认为,规定10年内不得买卖,是迄今为止本轮房地产调控最为严厉的措施,虽然只是特定地块的特例,而不是普遍的规则,但仍然引发了市场的恐慌。
如果10年不得买卖的规则真正执行的话,房子就真的成了名符其实的“不动产”。
我认为,这种貌似很严格的举措事实上并不能抑制投资炒房。
因为过于严厉的举措,事实证明根本不可能坚持,一旦房地产市场出现调整,地方政府肯定第一时间坐不住,立即放弃以前的调控转向救市,这是过去多年房地产调控的历史已经证明了的。
而且,像“10年内不准买卖”这样的举措真的执行的话,也意味着,这个市场的流动性彻底冻结,市场也就彻底死掉,不要说炒房的,盖房子的和居住需求的购买者也会被吓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