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很多人被卷入了楼市的热潮中。买房的、没买房的、刚需的、投资的……所有人都在为房子而焦虑着。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终于,2016年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给我国房地产市场定下了基调。
对于如何限制炒房,各方关于房地产研究的声音大都指向财税领域,房地产税长期以来被视为应对这一问题的有效工具。
今年1月11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支持各地区房地产税、养老和医疗保障等方面探索创新。
作为房地产税试点城市,重庆在面对楼市异动时,今年1月调整房地产税政策,将“征收对象”中的“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调整为“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据介绍,这一政策就是为了遏制“炒房”牟利行为。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冯俏彬向记者分析道,中央给出的“支持房地产税探索创新”可以理解为:对调控房价有着强烈且急迫需要的城市,可以自主创新。
她补充道,房地产税要走全国立法程序,立法的前提下地方可以有一些决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