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结算一年来的工钱时,不少劳动者往往只注意清算工资,常常忽视经济补偿金、加班费、双倍工资、节假日工资、带薪休假工资、养老保险金等。
此外,在年底退休、离职或者因各种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亲们,如果只是领了最后一个月工资就卷铺盖走人,那你也亏大发了。小编提醒你,除了工资,这“8笔钱”也是你依法应得的,别忘了清算。
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因以下几种情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注意!情况特别多,每一项你都有可能遇到!)